申请人要求
一.高技术工类别
1.1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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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年中必须拥有至少1年(每周30小时累计1560小时)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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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全职或是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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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必须是相同职业,不必是相同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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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为有薪工作,志愿工作不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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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经验不计入工作经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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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可以来自加拿大境内或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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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累计达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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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的岗位须为NOC 0 A B 类中任意一种;
1.2 教育
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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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认可教育机构完成的高中或高等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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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学历认证ECA认可,拥有同级别海外教育水平且学历认证处于5年有效期内。
1.3 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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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来自雅思、思培、TEF或TCF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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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不低于CLB 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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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处于2年有效期内;
1.4 移居资金
证明拥有足够的移民资金支持自己及家人移居到加拿大,已经或的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免除移居资金的证明。
1.5 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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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大西洋雇主提供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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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根据IMM5650表格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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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聘书的雇主为AIPP项目指定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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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工作(至少30小时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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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季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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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0 A B 类别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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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工作至少1年(以拿到PR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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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符合聘书中的工作在NOC中的要求(工作无需与曾经的工作相同)。
二.熟练工种类别
2.1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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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年中必须拥有至少1年(每周30小时累计1560小时)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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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全职或是兼职工作;
-
工作时间必须是相同职业,不必是相同雇主;
-
必须为有薪工作,志愿工作不可计入;
-
自雇经验不计入工作经验时间;
-
工作经验可以来自加拿大境内或境外;
-
至少累计达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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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自雇工作经验不可以计入工作经验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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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的岗位须为以下NOC 类别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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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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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C 类工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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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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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卡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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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品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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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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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以类别下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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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A 类的注册护士或精神科注册护士(NOC A 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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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B 类的执业护士(NOC B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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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拥有以下类别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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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助理,老年或病人服务助理(NOC C 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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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护理(NOC C 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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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育
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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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认可教育机构完成的高中或高等教育学历;
-
经过学历认证ECA认可,拥有同级别海外教育水平且学历认证处于5年有效期内。
2.3 语言
-
提供来自雅思、思培、TEF或TCF的考试成绩;
-
单科不低于CLB4水平;
-
成绩处于2年有效期内;
2.4 移居资金
证明拥有足够的移居资金支持自己及家人移居到加拿大,已经或的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免除移居资金的证明。
2.5 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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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大西洋雇主提供的聘书;
-
聘书根据IMM5650表格制作;
-
提供聘书的雇主为AIPP项目指定雇主;
-
全职工作(至少30小时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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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季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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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0 A B C 类别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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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聘书(无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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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符合聘书中的工作在NOC中的要求(工作无需与曾经的工作相同)。
三.国际毕业生类别
3.1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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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PP项目对于国际毕业生无经验要求。
3.2 教育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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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西洋省认可的公立教育机构完成至少2年的学位、文凭、证书、技术培训或学徒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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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学习过程必须为全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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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递交PR申请前24月已经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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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2年中的16个月在大西洋省上学的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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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加拿大工作、学习或培训的许可或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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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课程不可以是以下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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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或法语的语言课程长于总学时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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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长于总学时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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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学金或资助要求毕业后必须归国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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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课程,申请人可以加速在2年内完成学习,但是毕业文凭需要是属于2年课程的文凭类别,改文凭需要在递交PR申请的24个月内从单家教育机构获得。
3.3 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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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来自雅思、思培、TEF或TCF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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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不低于CLB 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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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处于2年有效期内;
3.4 移居资金
证明拥有足够的移居资金支持自己及家人移居到加拿大,已经或的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免除移居资金的证明。
3.5 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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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大西洋雇主提供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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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根据IMM5650表格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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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聘书的雇主为AIPP项目指定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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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工作(至少30小时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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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季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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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 0 A B C 类别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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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时间至少达到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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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符合聘书中的工作在NOC中的要求(工作无需与曾经的工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