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曼省经验类别
该类别适用于目前在曼省工作并持有效工签的申请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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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籍工人(LMIA, LMIA豁免和MPNP支持的工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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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其他省份毕业的国际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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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事工作不在曼省紧缺职业列表之上的曼省毕业生
申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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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省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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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籍工人在曼省从事非紧缺职业列表上的工作至少12个月,期间需持有LMIA或者LMIA豁免工作许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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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其他省份毕业生需在曼省从事紧缺职业列表上的工作至少12个月,职业与所学专业无需相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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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省毕业生在曼省从事紧缺职业列表上的工作至少6个月,工作与所学专业无需相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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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省毕业生在曼省从事非曼省紧缺职业列表上的工作至少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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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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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在曼省居住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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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持有满足曼省工作和薪资标准的长期全职工作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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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工作条件与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是一致的,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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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工作不可以是在家办公的、兼职的、临时性的、季节性的或是佣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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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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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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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认证行业至少达到CLB/NCL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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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NOC 0、A、B类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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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熟练工(NOC C或D类)类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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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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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证明具备在曼省居住的能力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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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招聘类别
该类别直接招聘那些在加拿大境外通过MPNP和合格雇主的面试的申请人,使之收到来自MPNP的申请邀请函(ITA)。
申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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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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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至少有2年与招聘职业相关的工作经验,或其他被雇主认可的相关工作经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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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雇主认可的不满2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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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工作要求/工作offer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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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持有满足曼省工作和薪资标准的长期全职工作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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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在曼省拥有注册企业,并且已经经营至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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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工作条件与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是一致的,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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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工作不可以是在家办公的、兼职的、临时性的、季节性的或是佣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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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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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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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认证行业至少达到CLB/NCL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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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NOC 0、A、B类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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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承诺提供工作语言培训的半熟练工(NOC C或D)类职业至少达到CLB/NCL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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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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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证明具备在曼省居住的能力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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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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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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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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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具备与招聘职业相关的或者雇主认可的高等教育或培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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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从事的职业需要执照或认证,必须向监管机构申请资格证书或技能评估,或者通过监管机构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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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果从事的是NOC C或D类职业,MPNP保留挑选申请人不具备高等教育经历的权利,前提是申请人具备雇主或NOC描述所要求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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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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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必须符合特定的资格,详见MPNP雇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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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政介绍
Skilled Workers Manitoba SWM曼省技术移民项目适合符合要求的曼省毕业生及海外工人申请的曼省省提名项目。该项目分为两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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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海外劳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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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本地毕业生类别
境内海外劳工类别
文件要求申请人需要线上递交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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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工作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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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省雇主提供的证明申请人已经全职工作至少连续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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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工资和岗位细节的工作聘书信(签字并使用公司抬头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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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文件。
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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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聘书的雇主必须是为申请人提供曼省工作经验的同一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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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符合岗位所需的培训、教育、执照(如果需要)或证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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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拥有岗位所需的语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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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曼省的雇佣关系比加拿大其他省更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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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提供如果获得曼省PR后的定居计划书包含生活、工作及家庭信息。
在曼省可以免工签工作的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曼省技术移民类别的要求;
工作是学习课程中的一部分的工学课程不可以申请此项目;
无法提供移居资金证明的申请人不可申请此项目。
国际毕业生类别
只有曼省完成高等教育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此类别,申请人需要拥有曼省提供的长期聘书并已经持毕业工签连续工作至少6个月。
文件要求:申请人需要线上递交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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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毕业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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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的6个月连续全职工作的雇主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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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工作薪水及岗位细节签字并写在公司抬头纸上的岗位聘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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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其他相关文件。
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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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指定曼省公立学校或注册私立学校完成教育(语言课程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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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是全职并时长至少一个学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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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完成课程并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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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连续为提供聘书的雇主全职工作至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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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IRCC签发的有效毕业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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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曼省的雇佣关系比加拿大其他省更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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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要提供如果获得曼省PR后的定居计划书包含生活、工作及家庭信息。
在曼省可以免工签工作的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曼省技术移民类别的要求;
工作是学习课程中的一部分的工学课程不可以申请此项目;
无法提供移居资金证明的申请人不可申请此项目。
雇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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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需在加拿大及曼省合法注册并运营企业(拥有生产能力、建厂或运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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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需证明企业在曼省拥有长期雇佣全职员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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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黑工或任何全职学习期间积累的工作经验(如学习期间的实习)不得计入曼省工作经验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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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个体、企业主、企业运营人员及独立承包商不适合申请曼省技术移民,这类的工作经验不得计入工作经验时长;
只有证明真实的雇佣关系才可以获得工作许可支持信。
其他非曼省毕业的国际留学生,如果在其他省完成了高等教育课程并获得了曼省雇主提供的聘书,需要在曼省完成至少1年的省内工作才可以递交曼省技术移民申请。
国际留学生如果失业或希望更换工作,需要通知曼省移民部门,每个案件会根据情况进行评估,目前没有针对失业与更换雇主的同意明文要求,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请尽快联系曼省移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