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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记录/延长旅签(Visitor Record)

当入境加拿大后,如果申请人希望延长自己在加拿大的临时居住时间,那么可以选择申请旅行记录(延长旅签),旅行记录并不是签证,而是:

  • 一份允许以旅行者身份延长临时居住状态的文件

  • 该文件并非永久,而是包含一个有效期,过期前必须离境

申请人必须在现有加拿大身份过期前提出旅行记录的申请,旅行记录只可以用于延长临居状态,出镜再入境时你依然需要正常的入境许可。

白色途徑

适合的申请人

以下申请人可以申请旅行记录

  • 希望延长在加拿大的旅行者状态 或

  • 希望更改自己的签证类型

    • 从学签变为旅行记录

    • 从工签变为旅行记录

不论入境时使用什么签证,只要希望以旅行者状态延长在加拿大境内的临居时间就需要申请旅行记录。

何时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现有身份过期前至少30日提出申请,过期时间请参考以下:

  • 护照上的入境章日期

    • 如果没有入境章则以入境日期后推6个月为准

  • 学签到期日期

  • 工签到期日期

  • 旅行记录到期日期(如果之前已经申请过旅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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